扬中市图书馆服务承诺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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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积极争创市级机关十佳优质服务科室,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升服务效能,树立图书馆的良好形象,现将我馆服务承诺公示如下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一、功能定位

        扬中市图书馆是市属公共图书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,以《图书馆服务宣言》为准则,树立“读者第一、服务至上”的工作理念,按照“平等 开放 共享”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。

二、服务对象

        扬中市图书馆向所有在扬中工作、学习与生活的个人、机构、团体提供服务。

三、服务承诺

1、提供平等服务

        人人都有平等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,不受年龄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国籍、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。扬中市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没有关于年龄、专业技术职务、学历、籍贯等各方面的限制。

2、实行免费开放

        全年无休,读者办证、文献借阅、公益讲座与展览、自习室、电子阅览室上网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行免费开放。

3、体现人文关怀

        在服务与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,致力于消除弱势群体利用图书馆的困难。特别关注残障人士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,为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。

4、促进全民阅读

        大力倡导全民阅读,推动学习型城市的建设。积极举办内容充实、形式出新、贴近时代发展、满足群众需求的各种阅读活动,构建较为完善的阅读设施网络,营造轻松舒适的阅读环境。

5、加强社会教育

        发挥社会教育职能,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公益、开放的信息素养培训与教育,做市民终身学习的社会课堂。为未成年人提供文化信息服务,举办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,激发少年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,培养他们的早期阅读习惯,有效发挥图书馆的“校外课堂”作用。

6、强化防范工作

        加强日常安全、保卫等各项工作,制定图书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,加强日常用水、用电安全隐患排查,确保广大读者、工作人员及文献资源的安全。

四、违诺责任

        在本馆服务承诺的落实与执行中,如有违反,我馆将根据馆内的相关规章制度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的行政处理。

五、监督方式

        扬中市图书馆自觉接受法律、群众和舆论监督,认真处理群众咨询与意见,并及时作出答复。

       监督电话:88215160

         监督邮箱:yztsg123@126.com